錯施催淚彈 閘門未全關

發佈時間: 2014/09/30

錯施催淚彈 閘門未全關

「佔中」啟動,大批示威者成功佔領干諾道中及金鐘道行車綫。為驅散示威者,警方多次施放催淚彈,令希望和平解決今時困局的港人大失所望。

警察處理「佔中」的手法上實在「過激」,未能貫徹「使用低度武力」原則。我們要了解到今次是政治事件,而非關乎法治的治安事件。政治事件,要維持的是政府形象,打心理戰,贏民心,有其公關責任,而不可簡單視它為維持社會治安任務。何以見得這是「政治事件」?今次行動由政治爭拗而起,並不是絕對黑白分明,中間仍有很多灰色地帶,故不應視之為敵我矛盾,而須視之為內部矛盾,甚至視為「家庭糾紛」也無不可。為何要視之為「家庭糾紛」?我們可由示威者動機和行動判斷。

今次大部分示威者都抱良好意願,只想改變政治現實,行動有極大克制,並沒有打、砸、搶、燒等行為(起碼直至截稿時沒有)。對付這些不是暴徒的示威者,警方只適宜採用最低度武力,即應要比現在所採用的手段和武力更低。

兩國交兵,敵我分明,會用上子彈甚至芥子毒氣;一個國家內部有矛盾,人民示威以至暴動,西方民主國家為不傷人民性命,會改用塑膠子彈、催淚氣體,留意,外國大部分經驗是示威者造成真正社會不安與動盪時才用,但看今次示威者連日表現,他們理性、冷靜,動輒舉高雙手以示和平,實在值得警方以更低度武力去對待。我們明白到警方有責任去維持治安,包括交通,不過今次要兼顧政府形象,對港人心理影響其實大於治安實質功效,否則,以區區三萬警力,如何應付幾萬,以至十萬、數十萬示威者?

建議警方採用「更低度的武力」是指棄用胡椒噴霧而改用清水或空氣噴射,留意,不是用強力水炮;另要棄用警棍而改用藤條,催淚彈絕不可用,應付和平示威,絕不能,也不宜清場,反之宜以疏導民情的方法,多予游說,才可挽回失去的民心。前綫警員遭示威者衝擊,可以鐵馬為界,如示威者觸及或踰越,可用藤條對待,因警棍會打斷骨,殺傷力大,用藤條可作警示;再用清水或空氣噴射,也比胡椒噴霧為佳,當示威者突遇水或空氣激射,會稍為冷靜、退避,並不會傷及身體--這樣應對示威可能會較為「騎呢」與「卡通」,但正顯示了一方和平理性,而另一方則寬容和體諒。至於「佔中」,在港人沒有任何不滿的情形下,不妨讓其佔上一、兩天,甚至三幾天,只要讓出條行車綫通車,政府大可視「佔中區」是個擴大了的行人專用區又何妨?實不必強制清場,造成任何不愉快事件。

要解決「佔中」危機,仍在於疏導,正如本欄昨文所說,現階段並不如泛民所指的「落了閘」,我們只要相信「閘門」未全關,積極在第二輪諮詢中提意見,相信港人仍有空間,仍有希望爭取到心目中的選舉。我們認為「公民提名」並不是「落閘」的指標,任何選舉都會經過某些篩選過程,正如昨文所說,提委會的構成尚有很多討論空間,閘也未全落,只是今時有些人溝通的閘門落下了而已。社會可就今次「佔中」的時機,再引發新一輪討論,多花時間,盡量協商,才是今次「危」」中變「機」的關鍵。

對待理性示威市民表達訴求,警方如能採用更低度的「家庭式武力」,將更能突顯雙方在過程中表現出來的文明、體諒與寬容。

(本欄逢周一至五刊登)

撰文: 石老師工作室 敢批評,提意見;求共融,齊築福。
欄名: 為理發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