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租 管劏房 好心做好事

發佈時間: 2014/12/18

管租 管劏房 好心做好事

運輸及房屋局公布了長遠房屋策略報告,制定未來十年的建屋藍圖,提出興建48萬個單位的長遠建屋目標。不過,對於設立租務管制及劏房發牌的建議,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卻斷言不會考慮,擔心最終會「好心做壞事」。

香港今時樓價高、租金貴,劏房愈間愈細,不少港人的居住環境的確愈來愈差。要港人安居樂業,政府出手干預,推租管、劏房發牌,只會是好事,大可一試。

張炳良指設立租務管制可能帶來很大風險,會導致市場上租盤供應減少,減低業主放租意慾,推高租價,令租客先蒙其害。我們認為,上述說法下的「房屋」是一種投資工具,但事實上,房屋亦是人人必要的安居之所。

面對樓價高、租金貴,港人置業及「上車」難,政府有必要將住屋定義為「民生所需」,為保民生,就要平衡社會利益,推行租管不無道理。

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的資料,在2009至2013年間,工作人口名義工資增加了24%,但同期本港的整體單位租金上升了54%。

年輕人未有能力置業,往往會「先租後買」,但薪金升幅卻遠遠追不上租金加幅,變相要他們進貢每月薪金,那只會養肥業主,更遑論要他們有餘錢作儲蓄或其他「向上流」的計劃,如創業。

長此下去,會令香港失去動力,亦會令社會財富分布愈不平均。

因此,我們贊成推行租管,切實規管租金加幅,例如是將租金上限與通脹掛鈎或定於通脹率的兩倍,並為各區不同單位的租盤定立租金指標,每年或每三年進行檢討,並相應作出調整。這樣做,業主有一定收入之餘,亦可確保租金維持在租客可負擔的合理水平。

至於劏房發牌制度,既然非法劏房禁之不絕,撒手不管不代表問題不存在,運房局指發牌等同間接承認劏房之說並不成立。

港府應致力杜絕危險居所,列明劏房的樓宇安全結構要求及消防安全標準等,同時多巡查、嚴厲執法。只要住得安全,居住環境雖較差但勝在便宜,權宜之計,住「劏房」應可接受。普通住宅單位既可獲發牌作旅舍以住人,而今時很多旅舍不也是劏房?

即使報告中提及的48萬個單位可以一個不漏地推出市場,市民仍需要等十年。

土地供應不足,加上環球資金不時流入之下,香港的樓價相信仍會高企。要確保更多港人可以滿足到基本的住屋需要,推租管、劏房發牌規管都會是穩樓價的權宜之計,值得港府再三研究是否可行。

(本欄逢周一至五刊登)

撰文: 石老師工作室 敢批評,提意見;求共融,齊築福。
欄名: 為理發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