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雙重標準的兩種人

發佈時間: 2014/07/28

有雙重標準的兩種人

多名泛民議員被指收受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捐款一事,當事人一方話有捐款,另一方話無其事,而有些則說是代政黨政團收取捐款,總之,敏感問題真相往往是「羅生門」。從這件事上,我們看出有些議員和傳媒有雙重標準的作風。

先看議員。有些議員說自己做立法會議員後,從未收過一分一毫的政治獻金,不過,卻沒說未做立法會議員前或選舉時,其競選經費是否有人資助,這是語言的藝(偽)術。議員說的無疑屬實,沒有人可詬病,正如有些城中名人被問及投資或發展大計時,他們總愛說:「我這一刻未諗到!」但到下一刻就連大計都印成書,派得。議員常指CY愛用「語言藝(偽)術」,但自己亦用得出神入化。此外,港人十分重視公職人員利益的申報,議員更多次譴責政府官員,如發展局局長陳茂波、前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在某些事上未有申報利益,為甚麼當自己需要申報時又會忘記?又會疏忽漏報?這是否雙重標準,待人嚴而律己寬?

喜用雙重標準的還有傳媒。想請問:支持泛民的傳媒有沒有像對待陳茂波、林奮強般來「服侍」涉及政治捐款的議員,罵足多天?如沒有,那又是否公道?又是否自我審查?

傳媒工作者作為輿論的守門人,篩選新聞題材和內容的準則原本只建基於新聞價值和公眾利益,但今時傳媒卻在報道或評論上自我審查,以配合所屬傳媒機構或親疏遠近的利益,賊喊捉賊,正是現時部分傳媒的最佳寫照。一直以來,新聞被認為是一門專業,社會大眾普遍都會相信傳媒能秉持理念,謹守崗位,讓讀者掌握不偏不倚的資訊,從而作出價值判斷。不過,鞭撻官員就狠而且曠日持久,報道自己支持的議員涉失當行為時就輕而短暫,這不是偏頗是甚麼?

此外,傳媒為何也不去問問有關議員關於捐款事的真相,平日很多稀奇刁鑽的問題也問得出,今次就似失咗IQ一樣,沒有追問下去,報道又偏頗,難免令人聯想到傳媒真的作自我審查。

想問記協,眼見記者、傳媒的專業操守在捐款一事上出現種種偏頗,為何一反常態,不發聲明表態?

作為傳媒工作者應要不偏不倚、反映事實,如對某些自己或所屬傳媒機構偏愛的人,就不去尋求真相;對自己憎惡的人卻積極發掘其「真相」,公器私用,這並不是傳媒應有的作風和態度。

(本欄逢周一至五刊登)

撰文: 石老師工作室 敢批評,提意見;求共融,齊築福。
欄名: 為理發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