強積金 靈活運用可商量

發佈時間: 2015/05/07

強積金 靈活運用可商量

積金局主席黃友嘉建議強積金可參考新加坡經驗,為65歲以下的供款人彈性提供現金流,作置業首期。這類為強積金添靈活性的優化方案,值得社會認真探討。

法例規定,僱員要在65歲或以後才可取回強積金,這規定一直惹來不少批評,情況與《莊子》一個故事相似:

莊子家貧,無米開飯,只好向個地主借米應急,不料地主卻說等到收到農戶以米糧交的田租後,才借米給他。莊子氣憤之餘,就用了個寓言嘲諷地主:有條魚躺在路上已乾了的車溝裏掙扎着,極需要水活命,路人七嘴八舌。有人說:「我會請求國王引千里以外的西江江水來救你!」那條魚聽後,憤然回應:「請別耍我,千里引水,我早已沒命,如此不切實際,你還是到鹹魚欄找我好了!」

靈活而彈性地運用強積金是香港供款人的簡單訴求,新加坡公積金制度確比港強積金靈活,它可讓供款人提取部分積金作不同用途,包括置業,而這正是黃友嘉倡議效法的。事實上,立法會已通過末期疾病患者可提早取回供款,這較容易理解,但以強積金買樓的理據何在?

適時運用強積金對供款人有利市個前提,而不是像有些人批評的「先使未來錢」。強積金是退休保障的一部分,而住屋將會是日後退休人士生活上的一大難題,若今時他們以部分強積金協助置業,總比幾十年後,當他們再無收入時,還要以購買力已下跌的相同金額買樓好,而且日後樓價相信也比今時高。用強積金買樓,要不限於本地。今時內地仍有幾十萬元的樓可供退休自住之用,只提取部分強積金,如十萬,相信便可「上車」。為何「上車」如此重要?時至今日,華人或仍未能擺脫二千多年前孟子的判斷:「無恒產者無恒心」。他認為普通人沒有固定的資產(當時是田,今時是屋),生活就不會安於本份。若以此看今時港人普遍的想法,若有個安心立命之所,確可以讓不少人的心更加踏實。若趁今時仍有些地方樓價還較低,善用強積金上車,也不失為一個辦法。

Saving today is for spending tomorrow(今天儲蓄是為明天開支)視乎你怎界定「明天」?若延伸「末期病患者取回供款」的概念,強積金作「關鍵性」的醫療費用又有何不可?

簡言之,供款人提取強積金作:一、置業(包括境外)及二、醫療兩種用途實值得探討。至於扣稅或作子女學費等建議,相比之下,只屬枝節。

有人又會擔心人人提款走,強積金便失其原意。其實,單靠強積金並不能完全保障退休生活,今時美國就有五分一人的退休金戶口不足一千美元,各位認為可夠生活?講退休保障,還不如先從住房、醫療入手。

(本欄逢周一至五刊登)

撰文: 石老師工作室 敢批評,提意見;求共融,齊築福。
欄名: 為理發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