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出租屋好過推「金多寶」

發佈時間: 2014/11/26

建出租屋好過推「金多寶」

房委會明年重推「白居二」,聲稱可給予計劃置業的人士「多一個選擇」,實不必如此。很多香港人以至政府,有時分不清「置業」和「居住」這兩個概念。「置業」包括了「自置居所」和「居住」兩個目的,當然是好事,但如果客觀條件不許可,尤其是資源不足下,政府便應要集中處理市民「居住」的問題。

昨天本報訪問兩位抽到「白居二」資格的買家:黃小姐以270萬元購入將軍澳一個720呎的居屋單位,她說:「如果沒有『白居二』,我們一家應該還在租樓。」其重點在租金貴;另一位李小姐與未婚夫分別各入一個申請,結果未婚夫「中籤」,遂以195萬元購下一個450呎的單位。她形容「好似中六合彩一樣。」「如果再儲夠首期,會放眼私樓買多間放租。」其重點在「似中六合彩」和住居屋,卻會另買私樓當投資。

這類以「白表」免補地價購買二手居屋計劃,雖然額度減半,但仍是「好心做壞事」。如果政府居住問題處理得當,為何要鼓勵人做業主?推出公營單位,供不應求,對問題只是杯水車薪。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,為公平計惟有抽籤。不過,那就等同多推一個「六合彩金多寶」,難怪有買家直言「好似中六合彩」一樣。

房屋需求並非始自今日。自上屆曾蔭權以來,需求的積壓尤甚,每年欠三、四萬個住宅單位,合共欠約二、三十萬個單位供應;再連同董建華沒有推行的「八萬五」,就共欠40萬個單位的供應量。今時擠牙膏式地批出合資格購屋者,令人爭崩頭,失望者眾,何不先起一些「只供租,不可買」的樓,先解決基本住屋問題,用只供應公營租住房屋的方法,遏制市場租金?捱貴租是一般市民的夢魘,只要政府有決心解決問題,很多社會問題都會迎刃而解。當日後起足40萬個單位時,才把這些房屋租轉買,協助人做業主,才是令社會更融洽和諧的其中一法。

當想要買樓的人知道,不會因抽不到購屋資格而有所損失,只是居住甚至置業時間的先後和地點的問題,而政府只應讓居者「住」其屋,而不應鼓吹居者「買」其屋,那才不致要政府用公帑資助部分「有需要人士」置業,實質是以博彩的方式,鼓勵這些「幸運兒」再去投資私樓圖利。

市場上既然有六成人租樓住,加薪幅度又追不上樓價或租金的升幅,政府便應推出租金管制措施(如規定在薪金的20%至25%),才可遏止樓價炒高,而租屋者也不必把大部分收入奉獻到租金上,才有餘錢用於生活其他開支上。一向奉行不干預政策的政府實應考慮用儲備起樓,而帶來的4%租金收入也比現時金管局不確定的投資回報為佳。

香港房屋問題環環相扣,即使不可靠「白居二」解決,但如從今天開始,興建一些優質的公營房屋,只租不賣,亦是解決住屋問題的一個起步。

撰文: 石老師工作室 敢批評,提意見;求共融,齊築福。
欄名: 為理發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