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孟青
胡孟青

尺度?公道?

發佈時間: 2013/05/24

瑪麗醫院發生嚴重醫療事故,忙中有錯,不難理解,香港人對本地醫療系統的重要性及醫護人員的專業,亦少有懷疑。可是,他們是否都享有特權呢?近年無論公營或私營醫院,出事頻率皆有上升趨勢,有見及此,醫院管理局自2007年底起實施「嚴重醫療事故通報機制」,旨在要醫護人員謹慎小心,避免重複犯錯,或重蹈人家之覆轍,從而減少事故發生。

可是,通報機制雖存在,近年卻屢次出現醫死人事件,醫護一方卻只顧形式上調查,然後在輿論對事件的討論丟淡時出報告,卻連基本道歉也沒有,更不用說要負上法律責任!究竟這是甚麼道理?

上月,有兩名懶惰的警察,因私自銷毁了一張來歷不明的記憶卡,結果兩名警員分別被判處三及四個月監禁。就是因為懶惰、疏忽,前途、工作、家庭、薪金及長俸盡失;與部分醫護人員接二連三犯錯,甚至有病人因而賠上性命相比,罰則尺度有如天與地,何解?真的想不通!

法官判錯案,可以毋須解釋;消防員爆錯門,可以不作賠償;護士打錯針、餵錯藥,可以改排板。警察告錯一張告票,卻要負起紀律責任;若然是拉錯人,更有機會負上法律責任;錯手打傷、打死人,就更不用多講了!市場總是對某些人、某些事特別寬鬆,另一些就特別苛刻,公道嗎?

撰文: 胡孟青 港媽、財經評論員
欄名: 留給囝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