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學生有負社會期望

發佈時間: 2015/05/05

大學生有負社會期望

嶺南大學學生會早前舉辦音樂會,有嘉賓樂隊唱粗口歌辱罵警方,引起社會關注。嶺大學生會會長不但不好好反省,還砌詞強辯,實在令人失望。

獲社會稱許為「進步分子」的大學生一直都有一些反社會行為,五四運動中的學生如是,七、八十年代的學生亦如是,今時以粗口歌表達對警察的不滿也是種反社會行為。不過,無論怎樣「反社會」,其行為都須有一定的社會規範,否則便得不到社會大部分人的認同。

有些「知識分子」愛用英語為自己的行為狡辯:「If my words irritate you, it's not my intention to do so.」(如我的說話冒犯了你,令你不安,但那非我本意。)首先,用英文並不會改變語言暴力的本質,也非高人一等;此外,行為若非你的本意,那又是甚麼驅使你做?正如有強姦犯在法庭上辯稱,強姦非他原本意願,大家認為法官會信納他的理由嗎?嶺大學生會會長強辯活動旨在抗議政權,就像遭政府棍打十次而只還擊一拳而已,更補充說若受影響人士覺得心靈受創或不安,學生會願意道歉—若理直氣壯,為何又發聲明說願意道歉?傷害別人的行為既已成事實,你動機如何也已鑄成大錯,要做的是要為自己行為負責,承擔後果,並試圖補救,而並不是砌詞強辯,掩飾過失。

在民主、法治的社會,公民有權追求自由,但過程中,是要你運用「自由」來限制你自己的自由,並以不妨礙、損害他人的自由,甚或傷害他人為原則。簡單講,回歸基本:教養。大學生讀書明理是建基於「為他人着想,尊重別人」(Be considerate)這基礎上。

大學生一般受政府資助,社會自然會對這些獲納稅人資助的「未來社會棟樑」有合理期望。早前高等法院判香港電視就不獲發免費電視牌照的司法覆核勝訴,其判詞就指政策原有「開放市場,引入公平競爭」的原則,港視遂有「合理期望」。據此案例,港人可否以「合理期望」為由,向有關學生討回資助金額,或直接叫他們「回水」?我們固然不希望大學男生當眾講粗口,但今時連女大學生也當眾「操」流利粗口時,不顧「淑女」形象,社會便不禁要問大學生為何「真性情」若此?

今時個別大學生以「出位」行為博得一些不知所謂的掌聲,令人費解,他們為何不以蓋茨(Bill Gates)、朱克伯格(Mark Zuckerberg)這些英雄為榜樣,把自己的心思和創意用在造福全人類的領域上?污言穢語,人人識講,粗口多涉及性器官,舞台上只敢講不敢做,不敢除褲,如何「出位」?出了位又有何用?正是「縮頭烏龜望出位」,但出位極也改不了縮頭烏龜的本質,好打擦邊球,非真英雄。

撰文: 石老師工作室 敢批評,提意見;求共融,齊築福。
欄名: 為理發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