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的五月花號

發佈時間: 2014/08/20

西方開始航海大發現之際,正是中國明清時代,實施倒行逆施的「海禁」,順治十二年宣布「沿海省份,應立嚴禁,無許片帆入海,違者置重典。」後來更將東南沿海居民內遷三十至五十里。直到康熙二十三年,清朝正式開海,准許漁民出海。

當時,就有一個福建漁民徐阿華因在海上遭遇颱風漂流到旗津,發現這裏有很多漁獲,就舉家由福建遷徙至此。漁民都拜媽祖,所以建了「媽祖宮」,就是現在的天后宮,為台灣本島最早供奉媽祖的廟宇,有三百年歷史。

康熙開海之後,福建漁民聞風而至,山高皇帝遠,漁民爭相將島上的土地據為己有。開拓者擔心有天廟地也被漁民侵佔,於是1691年和當初一同來台六姓族人共同劃定界地,訂定開墾契文,讓後代共守。

這令我想起另一個因宗教之名訂立的契約。只相差了84年,太平洋彼岸1607年也迎來了另一艘木船,叫Mayflower,由英國飄了兩個月才到另一個地方,簽署了著名的《五月花號公約》:「為了上帝的榮耀,為了增加基督教的信仰,我們在維吉尼亞北部開發第一個殖民地。」那天誕生了—美國。

撰文: 項明生 智傲集團CEO, 旅遊作家
欄名: 明日世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