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港法治上的龜兔賽跑

發佈時間: 2014/10/30

中港法治上的龜兔賽跑

中港兩地最近有個奇怪現象:港人一向引以為傲的香港法治受到衝擊,而一向被人詬病「人治多於法治」的中國,則在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了法治中國建設的目標和路綫圖。中港兩地重視法治程度,此消彼長,港人必須醒醒,知所警惕。

香港法治受到衝擊可證諸日前香港大律師公會《就集體違抗法庭命令的聲明》。聲明指出,法庭命令在被撤銷之前,任何人都必須遵從。司法機構之獨立,法庭的尊嚴及權威都是法治概念的基石。當法庭的命令受到群眾故意集體協力地違抗,必然引致直接冒犯法治的惡果,而公開呼籲群眾集體違抗適用於他們的法庭命令,法治必遭侵蝕。聲明中,「故意」、「集體」、「協力地違抗」都是關鍵字眼,值得深思,而「侵蝕」、「損害」更被用以形容佔領者無視、阻撓禁制令執行的行為對法治的衝擊。

正如本欄最近反覆強調,有法不依,漠視法紀,更至擾亂社會秩序,必會被社會唾棄。今時佔領者連法庭頒令也不依從,甚至阻撓執行,「這無異於擅自執法,可令社會逐漸陷入無法狀態。」(《大律師公會聲明》)

反觀內地最近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法治新思維,其中不少頗令人耳目一新,例如《法官違法辦案責任懲戒辦法》,那是法官違法辦案責任終身追究的原則和追責方式。當法官審理和裁決的責任會被終身追究的話,法官必會更加嚴謹而公正地審理,減少發生冤假錯案的機會。

同樣辦法也引用到黨政官員身上,四中全會提出「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」。無論如何,「責任終身制」是西方社會司法及行政管治機關從未有過之事。在法治的路上,今時香港竟似龜兔賽跑中的兔仔一樣,中途自恃底子厚,輕視即將趕上來的烏龜(中國),其實自己的優勢已逐步消失而不自知。

有些港人自恃有法治傳統而嘲笑中國法治「得啖笑」,其實,幾十年來,亞洲國家有幾個有法治?如以貪賄情況看法治,香港更只是自上世紀70年代廉署成立以來才有,今時香港更出現「涉嫌」有利益衝突的行政長官,甚至廉政專員!

美國自林肯總統解放黑奴多年至60年代,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爭取種族平等對待,以至今時社會實況,種族平等,空有法律,執行艱難,對掌權者尤是,對講求掌權的國家或政府會更難。因此,如我們再以昔日眼光看今日中國法治發展,恐怕掌握不到事物發展的真象。

今時政府礙於政治考慮,對佔領者不嚴厲執法,而部分傳媒亦選擇不譴責,甚至不報道相關違法情況。我們嚴厲譴責霸街阻路等違法行為,並呼籲港人尊重法治,不要破壞這個香港得來不易的核心價值。

(本欄逢周一至五刊登)

撰文: 石老師工作室 敢批評,提意見;求共融,齊築福。
欄名: 為理發聲